| 汤旺河区乌云河船棺(黑龙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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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5-12-15 10:26 文章来源: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1985年7月初。第十林场工人董树汪上山打猎,在距场东北25公里左右处(清朝这里是毕刺尔路协领衙门管辖区域的中心地段)当时鄂伦春人长期游猎栖后的地方),发现在一座高百余米的峭壁中部,有一天然形成的洞穴,距地面高约50多米,,洞深6米,洞内在3米处拐90度弯,洞口至拐弯处放有一口棺木,棺是船形,长2•8米,宽以6米,高0•5米,用独木砍凿而成。棺内壁刻凿成鳞片状,外壁已腐朽。棺盖用烨树皮制做,以铁钉和木钉固定在棺上。棺朝洞口的一端,有过火痕迹。洞外,除洞口有两棵粗大的樟子松(一棵已死)外,再没有树木,只有成片的达子香。
棺内有一具男性骨架,头骨已失。格内的文物有50多件,主要有铁甲片及铁甲衬衣、皮上衣、狍皮褥子、桦皮简(装工具用),信箭杆、箭囊、佩刀、渔具、铜管、鹿茸、骨箭头,铁箭头、骨扣、骨坏、铁棺钉、木棺钉、磨石、钦佩环、铁镊子、铜佩环、铁环、鹿角、骨锥。飞鸣镝、骨器、石器、佩刀环、桦皮箩筐(装物用)、腰带(成节,每节皮外包铁皮,节之间用铁环连接)等物品。
据黑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专家考证,作为我国少数民族古代墓葬形式之一的船棺葬,在东北从未发现,此种船棺葬为迄今仅见的一例。墓系鄂伦春族的一位头人,生活的年代约在清初。其所用的铁甲衣、腰带以及尚不知作何用的铜管,都不是自制之物,可能为清朝毕刺尔路协领衙门官员的馈赠或交换所得。这些文物是研究鄂伦春族的分布、生活习俗及其与内地关系的珍贵实物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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